株洲医保住院报销待遇如下:
1、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85%;
2、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支付比例82%;
3、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比例80%;
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支付比例65%;
5、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支付比例60%;
6、参保人员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起付标准按50%计算,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不超过3000元;
7、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
8、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9、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
相关拓展:
购买2024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普通门诊统筹
2、“两病”门诊
3、特殊病种门诊
4、住院及大病保障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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