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卡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2022年底,3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基数×2.15%;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基数×2.35%;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基数×2.7%。
2024年1月起,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基数×2%。
注意事项
个人账户资金除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外,可以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