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一览
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800元、1100元)
拓展:
一、普通门诊 医疗机构级别: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待遇标准:一级及以下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医疗机构 待遇标准: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 二、门诊慢性病(19种) 医疗机构级别: 1. 普通居民不限 2. 脱贫人口限二级及以下指定医院 待遇标准:起付标准为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内最高6500元限额。脱贫人口发生的32种门诊慢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托底救助至80%。 》》推荐阅读: 2024吉林市医保怎么缴费?缴费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