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本次招录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市共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0名,其中战斗员100名、消防车驾驶员30名。消防文员共计招聘2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战斗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株洲市消防救援队伍;
4、身高165cm及以上;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5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出生日期为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具有消防、汽修、电工、新闻、摄像、体育教育、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驾驶员
1、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8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之间;驾驶员需取得B2、A2、A1地方驾照满一年(已过实习期),同等条件下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
2、身高165cm及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消防文员(宣传服务队10人)
1、身高160厘米以上,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主要从事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上门指导、线上教训、专题授课、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重点单位、企业、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居民住宅等场所、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3、取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消防文员(技术服务队12人)
1、身高160厘米以上,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承担火灾防范、消防监管技术支撑作用,开展行业部门和基层执法人员消防技术指导,协助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大型活动现场、大型安保现场、商业综合体等消防监督检查;
3、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中级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以及电气工作经历的,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需在消防救援支(大)队全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兼职、挂职或挂靠执业资格证书,能够承担经常性出差工作。
四、不得招聘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五、报名须知
时间暂定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20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到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407办公室(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519号)填写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六、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填写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8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2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银行征信报告(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日期前5天)和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七、报名咨询
电话:0731-28492893,或通过加株洲消防招聘QQ群:675522197。
八、相关待遇
(一)战斗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战斗员每月工资收入为5440元左右(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
(二)消防车驾驶员月收入为6340元左右(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
(三)消防文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收入为5120元左右(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技术服务队消防文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收入为6620元左右(含工资、伙食、服装费、“五险一金”等);
(四)获得相关岗位证书,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500元-2000元不等)。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定期增资。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基础工资;
(五)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消防站管理和技术岗位,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200元-2000元不等);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七)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八)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录用人员统一由单位免费提供食宿(文员只提供饮食)。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休息8天(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时补休休假的按100元/天计算),工作时间满一年,可以享受1年5天年假;
(十)入职满1年以上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照消防指战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入工会队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十二)入职期间,家庭特别困难的优秀专职队员,可参照行政编消防员标准申报爱心优抚基金;
(十三)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使用工作证,享受公交、地铁免费乘坐和景区浏览门票优惠政策;
九、面试和体能测试内容
(一)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行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内容分为报考人的自身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
专职消防员:2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100M、3000M跑、负重登6楼、拖拽假人,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地点: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时间:另行电话通知、QQ群或者短信通知。
消防文员(女):800M、跳绳、仰卧起坐。
十、体检
(一)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3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有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凡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考生,一律不聘用。
(三)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或QQ群通知
(四)体检地点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当地医院参加体检。
十一、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通过关注株洲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株洲消防抖音号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
(三)公示聘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三年内的招聘资格对2020年9月1日后本支队离职的,取消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资格;
(四)训练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入职培训期间凡是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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