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南
条件:衡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标准:补贴标准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19-2021年)》(湘人社发[2019]17号)执行;创业培训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具体承办,SIYB培训1000元/人次。
贴 士:可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代为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办理程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向培训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湘人社发[2018]78号附件9);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缴纳培训费用凭证: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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