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技能补贴申领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请。
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也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拓展:
补贴标准:
1、初级: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2、中级: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 元;
3、高级: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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