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险种 | 缴费基数下限 | 缴费基数上限 | 缴费比例 | |
单位 | 个人 |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4246 | 26421 | 按原比例不变 | |
失业保险 | 1720 | 23190 | 0.80% | 0.20% |
工伤保险 | 无上下限 | 按单位所属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和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实行浮动费率 0.1%-1.05% |
拓展阅读:
本次调整执行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注: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上 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300%,即26421元;下限为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07元的60%,即52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