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是17000元
自2023年2月1起,莆田市大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按莆田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四舍五入千位取整),每年动态调整,根据2022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莆田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5元核定,2023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7000元,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区分医院级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分段进行报销,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60%报销,10万元以上到20万元(含20万元)按65%报销,20万元以上按70%报销,未成年人各提高5%。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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