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备注:
(1)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稳定就业:指处于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状态。
(2)同一单位吸收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且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3)分公司不得申请本项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企业享受本项补贴政策。劳动者到上述单位就业的,视同到企业就业。)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