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电动车上牌材料详情如下:
(一)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二)电动自行车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2、车辆来历证明(如发票、收据等);
3、车辆合格证。
相关拓展:
1、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出厂超过两年未上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按合格证和进口关单上登记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
2、城区具备摩托车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有:株洲市四通检测站,位于株洲市荷塘区红旗路兰天驾校旁;奇迹机动车检测站,位于株洲市渌口区伏波大道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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