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3年6月1日起,南京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标准及提取频次。
提取频次由每年一次间隔12个月调整为每季度一次间隔3个月。对于账户余额充足的职工,可以一次提取全年的额度。对本年度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职工,可以继续补提剩余额度。
拓展阅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7月1日开始实行新缴费基数。
单位应按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调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同时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和单位基本信息,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
》》南京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步骤(线上+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