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办理资料(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办理) :
1、孕妇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生育证(准生证)原件
3、孕产妇保健手册(病历本)原件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市内生育直接到市内定点医院办理
(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异地生育到市民中心医保生育保险7号窗口办理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市内生育和异地生育到市民中心医保生育保险7号窗口办理
相关拓展:
女职工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6个月至1年内由单位统-办理,津贴申领期间不得停保)办理资料:
1、生育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没有可不提交)
2、婴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加盖医院公章)、复印件一份
4、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申领表1份(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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