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佳学校是经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坚持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创办高品质学校、成就每位师生”为办学宗旨,走“以德立校、以制理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内涵发展之路,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学校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浴室、运动场、综合性体育馆、标准游泳馆;按国家标准配备了功能教室,普通教室全部装配了一体机,教育信息化实现了班班通,建成了现代化、数字化校园;学生生活区、教学区配有中央空调系统,冬暖夏凉,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公示如下:
01、招生对象
小学阶段: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入学的具有高阳县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的适龄儿童或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具有我县户籍(公共地址户口除外)或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02、招生计划和片区范围
1、小学阶段
计划:秋季学期计划招收2个教学班,90名学生。
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2、初中阶段
计划:秋季学期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508名学生。
范围:面向全县招生。
以上两个阶段,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统一采取家长自主抽签的方式录取。
具有宏利佳小学部六年级学籍的毕业生426人,在尊重学生和监护人意愿前提下可直升初中部,直升学生不需要网上报名,不参加抽签。
03、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7月20-27日学生家长通过网上招生服务平台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按意愿选择公办/民办小学均报或公办/民办中学均报入口。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线下审核资料的方式。
2023年7月27日24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04、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2023年7月20日8:30—7月27日24:00。
学校7月20日—2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在学校招生办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点,负责招生政策解释或现场指导填报工作。开通招生咨询电话6600960(工作时段)。
线上审核: 7月28日—29日,宏利佳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经教体局对网上初审合格的材料核查后,通过“宏利佳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安排。
线下审核:7月30日—8月1日,宏利佳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平台录取:8月2日—4日,宏利佳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家长自主抽签确定录取名单。
名单上报:8月5日,宏利佳学校填写《高阳县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我校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学校不再进行录取。
05、收费标准
1、小学阶段
学费5500元/学期,住宿费1000元/学期。国家财政下拨生均教育经费630元(包括学费减免360元,住宿费减免150元,取暖费减免120元),实际缴纳金额合计5870元。
2、初中阶段
学费7500元/学期,住宿费1000元/学期。国家财政下拨生均教育经费740元(包括学费减免470元,住宿费减免150元,取暖费减免120元),实际缴纳7760元。
附:河北省义教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84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在上述基础上,如是寄宿生应再减少收费300元/生/学年(春季学期150元,秋季学期150元)。学校在收费时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高阳宏利佳学校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