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址
南吴路协和医院北行800米路西(正和热力营业厅)
营业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317-8852166
温馨提示
1.因系统升级,未与我公司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用户,需先行签订《供热用热合同》,后方可办理其他业务。
2.暂停供热处理完成后,用户自行完成室内采暖系统的泄水处理。如发现室外阀门关闭不严导致室内采暖系统存水不能排净情况,应及时告知我公司,我公司会及时提供协助。由于阀门未关闭、关闭不严等发生对自身、相邻用户或公共设施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热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
3.暂停供热用户有义务配合热力工作人员入户检查,如发现您用热,您需要交纳全额取暖费与违约金;
4.未办理暂停供热业务的用户视为有供热需求,需正常交纳全额取暖费;
5.办理暂停、恢复供热业务后,现场处理时需业务申请人到场核实确认签字,否则业务无法成功办结;
6.连续申请暂停供热已经超过 3 个(不含 3 个)供热期的,建议恢复供热。室内采暖设施长期处于停热状态,内部会由于空气和残存水发生反应腐蚀采暖设施,地暖设施也会慢慢积存结垢,导致采暖设施有效过流通径变小,影响采暖设施使用寿命和恢复供热后的供热质量,且在恢复供热时极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