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条件
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初一年级计划招收两个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我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南宁市市区的《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卓立苹果园学校阶梯教室
(三)所需材料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南宁市市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就读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南宁学籍号(由就读小学提供)。
(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南宁市城区户口簿
(2)全国学籍号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2)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三、录取办法及时间
录取办法: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则由南宁市教育局组织摇号并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及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录取时间以南宁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一)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并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可回到公办初中学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二)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