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津贴。市区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给予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3000元/月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在享受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安居保障。在我市无住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以上的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申请人才公寓,三年内给予一定租金补贴。在我市购房自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
“江海英才”计划攀峰人才(团队)
(1)资金资助。将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的领军型高端人才(团队)列为“江海英才”计划攀峰人才(团队)支持对象,原则上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用于“卡脖子”技术的攻关突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类人才(团队)项目,可采取拨投股方式给予支持。重大顶尖人才项目,可一事一议,不设上限。
(2)优先举荐。资助期内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人才(团队),直接纳入“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产业类)实地考察。
(3)事业编制调配。支持对象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或调配的核心成员,单位无空编的,可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三年周转期内享受事业身份待遇。
(4)安家补贴。在市区购房的,给予个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员)100万元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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