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为加强考试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备案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读档案,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学生登记表、初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高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