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我校2023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确保我校2023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公正、规范、有序。
二、招生对象
1、我校施教区内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政策照顾对象(含符合拆迁安置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子女)。
三、招生计划
根据《六合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我校2023年初一招生计划为10个班,500人。
四、招生范围
1、范围:通湖路—龙池湖—龙群路—滁河河套南支流以北,滁河以东范围内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小区:御公馆、德邑花园、香林水筑、龙池翠洲、观湖郡、金陵学府、鹭岛南苑、茉莉北苑、雨荷苑、茉莉南苑、文墨花苑、鹭岛荣府、茉莉苑、沿河花园、长河郡、欧风花苑。
五、招生类别批次
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视招生计划内空余学位情况,对部门联动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按照以下次序分类分批、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录取顺序】
1、施教区内户籍、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2023年5月28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2、政策照顾对象(含符合拆迁安置政策条件的拆迁户家庭)子女。
3、施教区内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在施教区内只有房产证且已实际居住的六合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③批、第④批属于不符合施教区公办学校新生报名入学条件对象,其招录的前提为施教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学位,才予以照顾安排;学位不足时,按招录顺序实施,同类型招录以相关证件取得的时间先后依次办理额满为止。)
六、招生时序安排
1、 5月22日(周一)—5月28日(周日),符合六合报名条件的全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自行电脑输入“六合区教育招生信息登记系统”,进入系统填报信息;或登录“六合教育信息网”点击“六合区招生报名系统”飘窗,进入系统填报信息;或用手机登录支付宝或微信,扫二维码,进入系统填报信息。(点此链接进入扫描二维码)
2、6月9日(周五)前,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初次审核工作。
3、6月10日(周六)—6月11日(周日),现场审核报名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关于我校2023年初一新生现场报名审核工作的通告》。
4、8月10日(周四)前,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5、8月24日(周四)前,上报新生均衡分班实施方案至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6、9月15(周五)前,完成学生建籍工作。
七、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025—57669016(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