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社保包含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工资计算如下:
个人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月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其他)÷139]
注意: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提高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0元,2023年长沙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253元。
长沙市实行统一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每增加1年,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不含补缴年限);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年满65周岁不满76周岁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年满76周岁不满86周岁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0元,86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0元,参保人员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加发的老年基础养老金待遇,有条件的区县(市)可在全市标准上增加,具体办法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