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符合海师附小教育集团施教区“户证一致”要求的海安市外和市内农村学校的学生,以及城区创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本要求参照《海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见“海安教体发布”2023年7月15日政策发布)、《海安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2023年招生公告》(见海师附小2023年7月17日公众号)、海安市教体局《转学登记预告》(见“海安教体发布”2023年6月28日公告)。不符合要求的,暂不予登记;已在城区就读的,暂不予登记。
二、登记时间
7月20日至25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3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登记地点
海师附小曙光校区教导处(曙光东二路41号,向善楼二楼)。联系电话:19850310815(周老师)
四、材料提供
1.户证一致类:本市户口簿、房产证、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动用祖辈房产的需要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2.来海创业类:本市城区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3.来海务工类:本市城区居住证、用工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12个月以上)、学生素质报告书。注:上述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并向学校提交一份复印件(《素质发展报告书》除外)。
五、特别说明
1.目前仅为预约登记,具体安排要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报市教体局批准确定。符合基本转学条件,但所填志愿均不能安排的城区学校转学生,由教体局就近协调到有学位空余学校,确保“应转皆转”。若不服从,视为弃权。2.转学安排结果将于7月30日左右在教体局官微“海安教体发布”公布,请转学生家长自主查询。3.经教体局批准转学至我校的学生,将根据两个校区班额情况,安排至曙光校区或海光校区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