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积金提取额度情况如下:
1.本人和共有产权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首付的发票金额,且与贷款本金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
2.本市首套房“又提又贷”账户至少保留贷款额度的0.05倍;
3.账户至少保留100元。
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按市本级和五县(市、区)划分〕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夫妻双方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实际情况和租房需要,可以多次(年度内每人最多12次)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其他提取条件和规定不变。
相关拓展:
株洲市公积金提取微信操作指南如下:
限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搜索并关注“株洲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一个人中心一账户绑定一业务办理一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一联名卡关联,确认收款银行和账号;如未录入或需修改,请按提示操作完成关联或重新关联。
2、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个人中心一业务办理一提取业务一购房提取一手机短信提示:首套房提取后的缴存余额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套房提取后不能贷款,是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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