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业务培训、会议、从事采访、创作等活动;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二、办理材料
1.《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办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署审核意见(非珠海本地户籍,在珠海常住满一年以上的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
3.持已签署派出所审核意见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办证厅办理。
四、办理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水域治安管理支队办证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电话:0756—864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