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11月1日-11月14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和材料:
(1)办理地点
由于各小区的分管科室不同,办理地点不同,具体办理地点以通知单载明为准。
(2)携带材料
1.《石家庄市2023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2.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承租人及保障人口 1 寸照片,每人 2 张。
4.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相关费用:
(1)交费方式:
(2)租金期间:
注意:其他费用以通知单载明为准,详情请拨打相关单位电话咨询。
注意事项:
(1)低保、低收入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2)其他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入住手续须,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其他人不得代为办理。
(3)11月14日后仍未办理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4)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