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我市工作,能够在相关技术领域从事原创性研究,进行发明创造,或进行工艺革新、技术改良、流程改革等创新活动,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2022年度东莞市研发人才所在单位入库名单》的单位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个人工薪所得税。
(2)2022年度在莞扣缴申报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以上(含)的研发人才。
(3)忠于本职、业绩突出,经所在用人单位认可,在技术研发相关部门的研发、技术、生产岗位上任职的人才,或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技术、产品研发的团队成员,或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4)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且申请时社会养老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①人事档案在我市,申请时当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2个月;
②具有我市户籍,申请时当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2个月;
③申请时当前所在用人单位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6个月。
(5)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