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市购车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地方特产2023-10-19 12:55:58橙橘网

2023株洲市购车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入口)

  2023株洲市购车补贴申领如下:

  一、申领条件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3年9月1日0时至2023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湖南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转出或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见附件1)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株洲市内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车企名单见附件2)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

  (三)转出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报废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非营运车,购买的新车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以上时间均须在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

  (四)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须是湖南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须是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须在株洲市。

  (五)所购家用乘用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办理行驶证;购买燃油车乘用车还须完成购置税缴纳。

  (六)申领人、转出或报废旧家用汽车车主、购买新车车主、交强险被保险人、完税证明纳税人须为同一人。

  二、补贴标准

  消费者在株洲市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申领本市州购车补贴。补贴资金总额为1265万元,根据消费者申领时间顺序,补贴名额先到先得,申满即止。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33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55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三档: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8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购车发票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88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注:1.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

  2.汽车促销活动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照消费者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先审先放,发完即止。

  3.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领及查询渠道

  符合“惠购湘车”汽车促销活动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9月8日10:00至11月5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选择株洲市申领入口。申领时须完整、准确、清晰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行驶证照片、完税证明等资料,提交材料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逾期未申领、申领时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严禁“黄牛”机制恶意套现行为,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并将申领人列入失信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领所需资料

  申领补贴所需资料为:

  (一)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报废旧家用汽车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照片(须商务主管部门和回收企业盖章,车辆使用性质须为非营运)。

  转出个人名下旧家用汽车的,提交卖方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类型须为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照片。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汽车所有权发生转移。


  (三)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四)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五)购买传统燃油乘用车新车还须提交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照片。


  五、审核程序

  (一)自申领人提交申领材料之日起,由相关部门和平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领人可通过申领平台实时查看网上审核进度。

  (二)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消费券至申领人云闪付账户。

  (三)对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由平台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审核未通过的,申领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资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领)。

  六、消费券核销规则

  (一)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规则,消费券须在本市指定线下商户使用,具体适用商户可在活动入口页面点击“消费券适用商户”处查看。

  (二)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100元,满100.1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消费券有效期为2023年11月30日,逾期自动失效,券过期不补发。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领取及核销优惠券时均需打开手机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株洲市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七、活动咨询

  活动咨询服务热线:95516(拨打后转人工客服)或0731-22212728(肖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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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万元  发票  乘用车  机动车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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