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0月11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0月12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0月13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地区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0月2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0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由省公安厅组织体能测评,测评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进行校内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公安系统岗位执行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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