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公告
尊敬的热用户: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潍坊市供热条例》、《高密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东部城区2023-2024年度采暖季集中供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热时间及标准
本采暖季供热自2023年11月14日12时至2024年3月15日12时,除以下情形外,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供热用量结算用户温度可自行调节:
①室外温度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7℃)。
②建筑围护结构(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保暖性能不能达到当地采暖设计规范标准的非保温节能型建筑。
③装修遮蔽散热器,私自改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不畅、管道或散热器气阻等室内采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④室内供热设施(管道、散热器等)不符合供热设计标准的。
⑤以单元或楼为单位供热率达不到60%的。
⑥排放或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
⑦未缴纳当年取暖费的。
⑧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
⑨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
二、收费标准
(一)居民取暖①按建筑面积结算的,22.50元/平方米。②符合热计量条件的暂执行高密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发改价格[2019]83号文件,高密市物价局、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居民集中供暖两部制供热价格的通知》(高价字[2016]2号)文件标准。基本热价为6.7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52元/千瓦时;计费公式:用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③供热改造的自备、自改用户按其协议办理。
(二)非居民取暖。按建筑面积结算的,28. 1元/平方米,按热用量结算的,每吉焦70.3元(营业房按供热合同结算)。
(三)学校、幼儿园和福利院,按热用量结算的每吉焦59.6元。
(四)按面积结算的用户阁楼。尖顶阁楼按阁楼建筑面积的60%计费,平顶阁楼按阁楼建筑面积的100%计费。
(五)价格调整时按照发改部门调价文件执行,并实行多退少补。
三缴费时间、方式、地点
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一)微信登入“高密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公众号缴费。
(二)客服大厅缴费:家纺路666号(孚日集团毛巾一公司北邻8米),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11月14日按时安全供热,请取暖用户2023年10月31日前缴费,逾期自愿缴费用户供热顺延,仍按整个供暖季收取,不再退费。
2、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八条“用户要求停止或恢复供热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的规定,本采暖季不取暖用户请带身份证于小区试压七日前,到客服大厅办理停供手续。既未申请办理停供手续又未及时缴纳取暖热费的用户,虽为供热用户,但因未缴纳取暖费也很难保证其正常用暖,且供热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热费,仍由用户承担。
3、根据《高密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用户采暖率低于60%,集中供暖优势不能正常发挥,供暖质量无法保证,如果单元楼采暖率达不到60%,用户可自愿选择是否供热。
4、内置阁楼和主房是用户住房完整、不应分割的整体,内置阁楼有供热设施的,与主房一并缴费。经确认内置阁楼无供热设施的,只缴纳主房费用,但阁楼与主房没有永久性密封固定隔断的,主房供热质量不予保证。内置阁楼虽有供热设施但用户不主张供暖的,请到客服大厅办理协议供热,并按协议要求自觉拆除阁楼用暖设施与主房的连接。因拆除阁楼不供暖导致主房热损加大,其供暖效果不予保证。
5、对私接供热管道、私拆“专用防盗帽”的盗热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对私橇表箱或管道井门锁,破坏计量装置,私揭“专用贴封”等扰乱公共供热秩序的,一经发现坚决断网永不供暖。对擅自安装管道泵、换热装置、放水阀以及私自增加散热装置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等妨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停止供热并依法追偿所造成的损失。
6、现场缴费用户请妥善保管缴费单据,凭缴费单据到新城热力客服大厅办理退费;公众号缴费的热计量用户可持微信缴费记录到客服大厅办理退费。
7、具体试压时间以各小区张贴公告为准。为防止意外泄漏,请所有用户按时在家留守,在试压前7天,请仔细检查室内供热设施,包括手动跑风(排气阀)是否关闭,如有异常及时维修。试压时如发现漏水请立即关闭自家主控阀门,仍无法控制请联系现场协管员或服务热线协助处理。家中无人留守的,建议提前关好室内所有阀门并保证确定好室内管道完好无损。
8、错过试压的用户,请先根据户门上存留的《温馨提示》联系供暖管家“二次试压”集中开阀,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试压。
9、有以下情形,因供暖设施漏水给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本人负责:①试压期间未按要求在家留守的;②本采暖季不供暖未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的;③因装修或私自改动供热设施的;④因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内的用户自有供热设施。
10.供暖结束后,为防采暖设施失水生锈,延长使用寿命,建议将家中所有阀门关闭。
服务热线:0536-5825666 / 286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