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沙溪就读幼儿园或小学的需要回沙溪就读的该怎样操作?
以下三类学生按招生方案上约定的时间到沙溪镇中心小学登记时,请注意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类:沙溪镇户籍人口适龄子女,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提交父母双方的无住房证明原件(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请家长携带家庭户口簿(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家庭房产证以及相关政策性借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请家长携带位于沙溪镇的房产证、在沙溪镇缴交社保的相关凭证、在沙溪工作的工作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簿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孩和家长不在同一簿上的需携带小孩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