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7月25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311室(黄海大道西3号)
咨询电话:0513—88914679、88916224
申请须知
1.贷款对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贷款金额: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户籍: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海安市。
4.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关系: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