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结婚登记办理条件如下:
1、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相关拓展:
自2022年6月1日起,湖南将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湖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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