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退休要求
办理正常退休申请需符合: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2)累计缴费满十五年;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办理职工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时,在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参保的,由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其他市、县、自治县的,经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本人自愿的规定核发基本养老金。
(4)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5)公务员提前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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