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庭上,对一个被指控杀害父亲的十八岁男孩的宣判正在进行,而最后的审判还需要考虑此次由十二个人组成的陪审团的意见。
2、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杀人凶手。
3、一切的证据都显示男孩是有罪的,大家觉得似乎毫无讨论的必要。但第一次的表决结果是11对1认为男孩有罪,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
4、首先站出来赞成无罪的是戴维,由于戴维的坚持,也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5、最后,通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责任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终于,12个陪审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