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3个月拘役有办法可以不进去吗

法律问题2023-06-08 23:02:57佚名

判3个月拘役有办法可以不进去吗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是触犯刑法的人被法院依法裁判生效后移交监狱服刑期间或服刑前因疾病、哺乳、怀孕等原因无法羁押的一种变通执行刑罚的制度。
监外执行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罪犯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实施的;
监外执行只能由法院、监狱决定或申请。对监外执行来说,它只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形式,不是说变更为监外执行后就不再进监狱里服刑了;
比如疾病治好、哺乳期期满等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消除后,若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仍应收监羁押,继续在监狱里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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