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的哺乳假(产后的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年)

法律问题2023-12-06 14:21:09佚名

产后的哺乳假(产后的哺乳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年)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6、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在哺乳期的职工,根据广东哺乳假规定可以在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半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两次的时间可以加起来,可以晚上班一个小时或者早下班一个小时。可以申请最长时间为六个半月的哺乳假。但是应该注意的话,哺乳假不是国家的硬性规定,所以决定权在单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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