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等特殊性质的物品分别构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质物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的构成本罪。
走私普通货物罪可以说是走私犯罪当中的兜底罪名的,一般在无法认定为其他特殊的走私罪名时,同时又达到了此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可以认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另外不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