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关于撤销仲裁裁决规定(民事诉讼法撤销仲裁的规定)

法律问题2023-12-23 06:28:43未知

民诉法关于撤销仲裁裁决规定(民事诉讼法撤销仲裁的规定)

民诉法关于反诉的规定包括以下: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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