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1-14 18:32:15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应当怎么样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追诉标准
贵州廉租房和公租房差别是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