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不应该报警处理的,这不在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内。如果劳动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当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打12333投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