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法律问题2024-02-25 01:16:58未知

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若伤者是遇到上述几种情况发生的事故,导致的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当然还必须在下班回家的正常路线、习惯性路线、正常时间内。)

下班途中的非正常路线受伤是不可以算为工伤的,因不是工作需要的路径。但有些人习惯上班时间先送孩子上学再上班,下班的时候也会接上孩子再一起回家的,这种是长期以来的习惯路线,若在这条路线上发生以上事故也可认定工伤。

下班一小时内还在路上徘徊不回家,半夜回家发生事故一般单位也不会给认定工伤。伤者确定自己是不是工伤可先判断符不符合工伤情况。

摔伤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走路摔伤或者是打闹摔伤。若是因个人因素导致的受伤不能算作工伤,若是他人原因导致的摔伤不能算作是工伤,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谁导致你的受伤就应找谁承担医疗费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此类情况下也要判定责任多少。

不要一味的追求工伤赔偿,若是他人过错导致的受伤,应找当事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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