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3-03 14:21:14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事中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解释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