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把财产赠给女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儿女

法律问题2024-03-04 16:10:41佚名

夫妻一方把财产赠给女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赠与儿女

不可以。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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