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

法律问题2024-03-11 01:11:05未知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

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不动产登记除了我们熟知的住宅房产,还有商业房产、土地、海域使用权和探矿权和采矿权共五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有相应的使用权,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小编特此将不动产的登记程序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本文标签: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