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检察严重不负责任 监外执行检察严重不负责任怎么办

法律问题2024-03-11 04:17:51佚名

监外执行检察严重不负责任 监外执行检察严重不负责任怎么办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

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若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而法律中对此罪的主体也有特殊的规定,并非任何人都能够构成此罪,一般要求是医务人员。而构成此罪,既可以是作为当然也可以是不作为,只要是违反了医疗规章制度的就行,另外造成的医疗事故还必须造成了患者的死亡或者重大损害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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