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退:很明确,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通常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作出的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就是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3、劝退:字面意义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含义,协商的目的是请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赋予了单位解除合同的权利,单位可以在法定情形下开除职工。像职工违法犯罪被判刑、工作中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及试用期不合格的。开除是比较严厉的手段,职工被开除的,还可能因为自己的错误要承担对单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