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但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时,如因事出突然,或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必出示拘留证或搜查证,执行完拘留和搜查后必须补齐有关手续。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