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
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
根据加班加点时间的不同,《劳动法》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计发比例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规定: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班倒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三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