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2024-04-08 02:28:28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怎么样才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追诉标准
医疗事故患者维权应当留意的地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