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登记要件是什么 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

法律问题2024-04-13 16:15:54佚名

离婚的登记要件是什么 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

天津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两份);

抵押合同(原件两份);

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原件)。

注:“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是指: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屋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其上级主管机关

备案。

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

定的除外。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收费项目

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抵押登记按抵押金额双方各交纳0.5‰

工本费: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 每本10元。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

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首先这个土地的他项权证是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之后有相关的部门进行受理,受理的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材料方面的审核,最后一步就是进行公告,并且发证,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一下其他的他项权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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