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和法院逮捕(法院批捕和检察院批捕)

法律问题2024-04-13 19:09:32未知

检察院批捕和法院逮捕(法院批捕和检察院批捕)

在司法实践中,对侵占罪与民事侵权行为的界定,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占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这表明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一定程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危害;

二、侵占罪必须有拒不返还的情况,就是说侵占的财物经失主或受害人要求返还后,而占有人拒不返还,如果说失主或受害人没有要求占有人归还财物,则不应对非法占有人追究刑事责任,拒不归还是侵占罪的首要条件,如果非法占有人答应归还财物,但因实际能力所限,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也不属于拒不归还,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失主或受害人与非法占有人之间对占有的财物所有权有争议的,应按民事纠纷处理,即结果将财物的所有权确认给失主或受害人,一般也不应按刑事案件处理。

四、侵占罪必须告诉的才处理,只有失主或受害人亲自向法院告诉的法院才能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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