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构成玩忽职守主体的认定

法律问题2024-04-14 22:12:44未知

合同工构成玩忽职守主体的认定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2)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的两个特征是缺一不可的,并且两个特征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玩忽职守行为与所造成的结果之间没有这种关系,就不能成为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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